化工院党【2014】4号
关于郭孟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
院属各单位:
经学院党委委员会研究,决定:
郭孟同志任我校正科级辅导员。
中共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我校委员会
二○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
中国石油大学我校办公室 2014年9月28日印发
发布时间:2014-09-28发布人:我校浏览次数:1595
化工院党【2014】4号
关于郭孟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
院属各单位:
经学院党委委员会研究,决定:
郭孟同志任我校正科级辅导员。
中共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我校委员会
二○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
中国石油大学我校办公室 2014年9月28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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